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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

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032075號

主旨:檢送調整後「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及「資訊設備提醒事項」各1份,請查照。

  • 為落實校園資安防護、簡化行政流程,並秉持經費有效運用與不重複配發原則,特調整資訊設備報局核備品項;同時,學校於辦理資通訊設備採購時,應確實檢視並落實「禁購品」、「禁用大陸廠牌」及「不可自行架設系統」三大原則。
  • 本案附件已統一放置於「新北市業務資訊入口網」。請學校計畫或業務承辦人於採購前務必上網查閱確認,以達事前防範之效。
  • 有關「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請學校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 禁購品項:請學校務必嚴格遵守,不得採購。
    • 有關報局程序與經費類別:
      • 公立學校自籌經費(校內預算):凡採購品項包含「報局品項」者,應於辦理採購前正式函報本局核備,並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
      • 申請經費補助(向教育部或本局申請補助計畫):凡計畫內含有資通訊設備者,請逕依本局各計畫承辦人指示辦理繳交報價單相關資料,倘無指示則免檢附報價單,無需另行詢問。
      • 私立學校申請補助:報價單提報流程比照前述第2點辦理,惟不適用禁購品限制。
  • 「資訊設備提醒事項」內容包含通用的禁用大陸廠牌、不可自行架設系統,以及部分品項設定之提醒,公立學校於採購及設定時一併據以配合辦理,私立學校請視實際情況酌予參考。

 

/** 以下內容使用新北市Gemini Pro 生成 **/

🚨 【重要公告:學校資訊設備採購新規定】

各位同仁好,教育局近期更新了「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以下採購資訊設備的重要規定請在辦理採購前務必詳閱,以免退件重跑流程:

❌ 一、禁購品項:嚴禁採購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

💡 經費提醒: 即使是使用捐款、家長會經費或福利社盈餘等「非公務經費」,也一律必須遵守此禁購規定 。

📝 二、 報局核備品項:採購以下電腦設備必須先報教育局核備

  • 平板電腦 。

  • 平板充電車 。

  • 電子白板 。

  • 觸控式螢幕(需註明尺寸及內嵌式/移動式) 。

  • 雷板 。

💡 附件提醒: 報局公文務必檢附「報價單」或「網路查價紀錄」 。

🔒 三、 設備連網與資安提醒

  • 禁止使用真實網路位址 (Public IP) 包含監視系統、門禁系統、廣播系統、廣告牆及跑馬燈,皆禁止置於真實網路位址 。

  • 密碼規範: 監視系統的管理者帳號,絕對禁止使用預設密碼 。

 

如有任何採購疑問,請在請購前先與承辦人確認,謝謝大家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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