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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考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定期評量考程表(九年級)

一、第二次定期評量日期:114年5月6日(二)、5月7日(三)
二、第二次定期評量時間及範圍,詳如附件請參閱。
三、請假須補考同學,請完成請假手續並攜帶假卡,到校後立即至教務處進行補考,補
考期限為5/14(三)下午4點前補考完畢。考試當天同學若因個人因素遲到未請假
者,請留在原班應考,不另安排個別考場,也不延長作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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