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修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申請資格:
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應具以下資格:
(一)就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主管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經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具資賦優異資格之在學學生。
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申請通過本府鑑輔會鑑定。
(二)欲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學科(學習領域),前一學期之學期(學年)成績須達該年級百分等級93以上
三、適用學科(學習領域):
語文、數學、社會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四、申請時程
即日起可至 輔導處特教組 領取報名表,並於115.03.23(一)中午12:30前,繳回輔導處特教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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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件一:新北市立中山國中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
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Q&A (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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