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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中山國中場地及設備借用申請表1120825修(1頁版)

一、借用中山國中場地及其設備,請務必填寫申請書(如為長期借用,請向總務處索取2頁版申請書,另附人員名冊),借用場地同時需使用冷氣及設備者,請於申請書上勾選說明。

二、中山國中校內同仁借用場地,請於使用前完成場地借用申請(校務行政系統-【新】場地預約、或紙本申請),如同時需使用冷氣及設備者,請於一周前通知總務處事務組。

三、本申請書請先送總務處登記,如借用之場地屬其他處室管理,再由總務處協助會辦各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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